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
丁银娥 :
我单位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向您送达了《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》,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待遇,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,也未提起行政诉讼,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,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,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待遇,共计人民币 31200 元,大写 叁万壹仟贰佰元整
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,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。如无正当理由,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,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账户名称: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保险基金
银行账号: 41001501010050201553
开户银行: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
附言:(待遇享受人员姓名)退回多享受待遇
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联系人:梁桢 电话:67581083
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稽核风控科联系人: 朱晓霞 电话: 67885181
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: 中原区汝河路86号
社会保险经办机构(盖章)
2026年 10 月 9 日
(一式两份:一份送当事人,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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